抗震支架廠家闡述抗震支架在國內的發(fā)展史
2008年5.12汶川大地震后,建設部對原來GB50011-2001(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)以及抗震支架進行了修改,做到:大震不倒,中震可修,小震不壞。
2014年10月9日,國家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及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正式頒布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為國家標準,編號:GB50981-2014,從2015年8月1日起強制執(zhí)行。
設計基本要求:標準是使建筑給排水、供暖、通風、空調、燃氣、熱力、通信、消防、防排煙等工程設施要抗震,以防發(fā)生二次傷害。
抗震支吊架設計范圍:
1、冷熱水、消防、空調等管道系統(tǒng)抗震支吊架適用范圍:
懸吊管道中所有超過1.8kN的設備;
所有大于等于DN65以上的生活給水、消防管道系統(tǒng)。
2、空調、通風管路抗震支吊架適用范圍:
所有直徑大于等于0.7m的風管系統(tǒng);
所有矩形截面積大于等于0.38㎡的矩形風管。
3、電力系統(tǒng)管道及電纜橋架系統(tǒng)抗震支吊架適用范圍:
所有內徑大于等于60mm的電氣配管;
所有重力大于等于150N/m的電纜橋架、電纜梯架、電纜線盒、母線槽。
4、當管道中安裝的附件自身質量大于25kg時,也應設置側向及縱向抗震支吊架。
在2015年3月4日由國家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發(fā)布了(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),編號為:CJ/T476-2015
2016年3月1日開始實施由中國工程建設協(xié)會標準頒布的《抗震支吊架安裝及驗收規(guī)程》,編號為:CECS420:2015。